據第一氫能與燃料電池獲悉,6月1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天然氣利用堅持產供儲銷體系協同,供需均衡、有序發展;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保民生、保重點、保發展;堅持綠色低碳,促進天然氣在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具體來看,在氫能方面:
首先,放寬氫能產業應用。
《管理辦法》中優先類應用主要包括終端民用類、基礎設施類和交通類等民生和高附加值領域。其中,油氣電氫綜合能源供應項目、終端天然氣摻氫示范項目等高精尖天然氣安全高效利用新業態為優先類應用。從氫能產業的角度看,天然氣與氫能相關的應用場景主要就是綜合能源站以及摻氫類應用。這意味著,天然氣對氫能產業應用“敞大門”。
其次,收緊甲醇及合成氨。
一、數據顯示,我國甲醇年產能約1億噸。其中,80%為煤制甲醇,天然氣制甲醇、煤焦爐氣各約占10%。根據《指導目錄》,100萬噸/年以下煤制甲醇生產裝置被列為限制類,但我國百萬噸規模以上的大型甲醇裝置產能占比僅有50%。《管理辦法》直接將天然氣為原料生產甲醇及甲醇生產下游產品裝置、以天然氣代煤制甲醇項目列為限制類應用。這意味著,我國基本已不能新增天然氣制甲醇產能以及百萬噸以下的煤制甲醇產能項目;
二、《管理辦法》關于天然氣的應用政策出現了進一步收緊的情況。根據此前發布的《指導目錄》,以天然氣為原料的氮肥被列為限制類產業,本次《管理辦法》則將以天然氣為原料的合成氨、氮肥項目以及合成氨廠“煤改氣”項目均列為了限制類項目。
同時,氫發電成重要支撐。
近年來,國內燃氣輪機發電項目大幅增長。但考慮到未來整體靈活電力的規模,結合國內少氣的國情,光靠燃氣顯然遠遠不夠,氫能有望成為重要的支撐電源。國家能源局就《天然氣利用管理辦法》答記者問時就指出,“在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背景下,天然氣利用各領域發展形勢發生較大變化,交通領域特別是乘用車領域天然氣燃料面臨電、氫燃料等競爭,氫能等新業態發展對天然氣的利用方式和發展方向產生影響。”
整體來看,氫能被視為具發展潛力的低碳能源,世界各國正全力推進氫能產業發展。氫能產業發展上,國家擁有良好的發展基礎,并已明確將氫能定位成為未來國家能源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